其實說新歡有點不實,因為已經去過好幾次了呀,但是比起其他常光顧的店家,這家放進口袋的資歷是比較短一點,所以稱為新歡也是有他的道理啦。(一開頭就囉囉唆唆)
 
第一次去已經是一年半以前的事了(光陰似箭啊),我會記得這麼清楚是因為,非常難得的,這是由平常都不做功課的戶長開發的正點小吃。
 
對我來說要每次去台南,光是原本的口袋店家就去不完了,開發新餐廳相對沒什麼機會也不需要。但是戶長總是在這時候特別有動力要開發新的、沒吃過的店家,雖然我很怕踩地雷,不過這種時候如果不陪著去,下場就是等著看臉色啊,於是我就乖巧不囉唆的一起去了,還好結果是皆大歡喜,所以這次也可以算是一種以夫為尊的正面案例(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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