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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的手機昨天掉了,對,就是上一篇拿來照晚餐菜色的那支 iPhone 3Gs,掉了,掉在計程車上,然後,應該是再也找不回來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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發現手機掉了的那個 moment,我有點錯愕,因為不曾想到這種事也會發生在自己身上。從前聽警廣,總覺得那些會掉東西在計程車上的人好奇怪,有那麼糊塗嗎?有那麼神經大條嗎?那些重要的東西不都是緊緊抓著的嗎?怎麼會就這麼輕易的遺失呢?但是我現在知道了,對的,有的,就在你莫名其妙小小的閃神時,它就發生了,就這麼簡單,也沒有什麼徵兆。

我以後再也不敢心裡取笑那些掉東西的人了,因為我也體會到了,那個遺失東西的當下,他們心中的錯愕與隨之而來的焦急與不安。我覺得那個部份是很值得同情的。

當然,沒有把自己的東西好好的看好,而迷迷糊糊的遺放在計程車上或其他公共場所的我們,的確很糟糕,的確也是我們自己的問題;但是,從另一個角度而言,拾到東西的人,難道真的有留下東西據為己有的權力嗎?雖然答案很明顯,拾獲東西的人是沒有權力也不應該保有失物,但是發現手機遺失的第一時間,我也跟自己說,應該就是找不回來了,即使我知道那一台車是台灣大車隊,我也馬上打給台灣大車隊的總機請他們幫忙尋找,但是我知道的,就算是司機撿到也未必老實回報,更何況也不一定是司機撿到,或許下一個上車的乘客就這麼默默的收進口袋了,總之,我跟我的那一隻無緣的 iPhone 應該是永別了。雖然我第一時間就知道了這個結果,但仍然抱持著一絲絲希望,或許會有好心的陌生人按照我的通話記錄打給我的朋友說 “嘿,我在計程車上撿到你朋友的電話喔!!“,我同時還幻想著我應該怎麼樣好好的酬謝對方,讚美他的誠實與善良。但殘忍的結果只證明人性的確經不起考驗。

我當然希望社會一切完美,人人路不拾遺,但是,可能這樣的願望太不切實際,因為事實上我們的身邊,貪念與慾望真的無所不在。或許遺下東西的我,其實也無意中挑戰了那一位拾獲我手機的仁兄他內心的善與惡,我很想知道他有沒有天人交戰?放進口袋時有沒有一絲絲遲疑?

不過,我也回頭反省我自己,曾不曾有意無意的占過別人的便宜?有沒有貪心的覬覦過不屬於我的東西?有沒有為了省時間而闖紅燈?有沒有想過反正別人不知道而弄髒公共廁所然後一走了之?

有啊,我有喔,上面講的那些事情我都做過喔,或許還有更糟糕的。所以我其實也很糟啊,也沒有比那個拿了我手機然後想說嘿嘿嘿好樣的撿到一隻 iPhone 超正點的啊的那個人好到哪裡去啊。

所以我放棄譴責並詛咒那個撿到我手機的人,我同時希望自己以後真的可以做到,符合上帝標準的那個人,我想,那才是正確又重要的啊,或許掉手機這件事,對我的人生來說,原來並不是苦難,反而是收穫,反而是灌注啊。

但是我仍然有小小遺憾,不知道撿到我手機的人會不會發現我的部落格?如果有來看到也覺得不會太麻煩的話,可以幫我解決這個遺憾嗎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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就是養了一個多月的寵物程式狗 "bobo" 啊,已經升級到第二十四階了,奧桑現在沒有辦法繼續每天為你吃飯、喝水,不能再帶你出去散步賺飼料錢了,我真的很對不起你。好不容易長這麼大了,卻被我棄養,我也是千百個不願意啊,超傷心的。真的對不起,因為我的不小心,所以讓你被迫消失在程式世界了。還好我最後有幫你穿上一件帥氣的黑色的外套,這樣至少不會太冷吧?如果好心人你可以繼續幫我養 bobo,我會很感謝你的。記得他要常常出去散步才有錢賺,才能買玩具跟新傢具,然後偶爾摸摸他他會散發出愛心表示很開心喔。洗澡買 14 塊的就好了,不用買貴的沐浴乳,只是要洗久一點就是了。他現在的叫聲不知道為什麼很難聽,但或許再大一點就會改善了。謝謝你喔,拜託你了。

這樣就好了,我希望你可以好好的使用這隻手機,雖然不能再用我的號碼,因為我辦了停話了,但是只要放進你的 sin 卡,我想這隻手機還是很棒的,讓你會愛不釋手的。不要像我一樣糊塗的又掉了,因為下一個撿到的人應該八成也是不會還你的,你還得像我一樣辦停話然後花三百塊補一張 sin 卡,不划算啊。


昨晚沒睡好,可能掉東西這件事其實對我的打擊蠻大的,還好我沒有什麼自拍照或是不雅記錄。

大家要小心喔,手機還是不要放口袋比較好,奧桑是從褲子後口袋掉出來所以沒有第一時間發現,不過也怪不了別人啦。

以上,經過了一天已經平復許多,特次記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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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日迷奧桑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6) 人氣()